拒绝没有文化的“文化产业”
陶东风在《新京报》刊文说,刚刚结束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说到文化与经济的关系,很容易联想到时下文化产业业内人士中一个时髦的说法:文化的经济化、经济的文化化,即把文化做成商品推销出去,或者在物质商品的外表做一些审美化、艺术化的装饰。但,如果文化和经济的互动就是如此而已,其结果很可能是产生没有文化的“文化产业”,亦即可以赚钱但却有悖于人类先进文明的、打着“文化”旗号的文化垃圾。比如,时下很多文化产品就是此类文化垃圾:高投入、大场面、高票房,但故事荒谬,价值混乱,嗜血成性,宣扬赤裸裸的暴力、色情、权谋。
何谓“文化”?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价值观问题,是对何谓“好生活”的理解。一个时代的公共文化,则是一个时代的公众对“好生活”的共同认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的经济理性,无法回答什么是好生活的问题,或者说,它对好生活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物质计量层次,无法进入实质理性、价值理性层次。从这个层次理解和判断一个社会发展模式,无法对这种模式的好坏作出实质性的价值判断。比如,一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漠视正义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它的效率不是很高吗?它的速度不是很快吗?为什么保护环境、资源和正义那么重要呢?经济学回答不了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文化的问题。只有当你对这个世界的持久存在和后代的福祉抱有深切关怀,当你觉得在身体享乐之上还有更高的好生活的标准,你才会警惕和批判断子绝孙的发展模式。
可见,发展模式之争的实质是文化之争,价值观念之争,不同的生活理念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