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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中国文化】风水文化是一种心理暗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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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1
风水文化是一种心理暗示,中国风水文化第一村――三僚村


中国风水文化第一村――三僚村,和中国风水文化的发源地亲密接触。网媒记者普遍认为,风水文化或是一种心理暗示,虽然不能和迷信划上等号,但是也不能过分的依赖。

  三僚村地处僻壤,远离都市,周围被俊秀的山峰环绕。还没进村,一座布满怪石的石头山就映入眼帘,这就是以三僚风水文化鼻祖命名的杨公岭。“三僚村风水文化积淀深厚,现在仍保留了不少古代风水建筑作品,如章罡土、七星池、龟蛇会等。”中国三僚风水曾公第三十八代传人曾宪华向网媒记者介绍到。在三僚村村口一个仿唐代建筑风格“风生水起”的门楼前,大家还兴致勃勃地合影留念。

  “我对风水文化没有深入了解过,应该是属于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吧,有人说风水是迷信,我认为既然它已经有了上千年的历史,而且现在依然焕发着勃勃生机,就不能再单用迷信来评价了。”广西新闻网邓达表示。

  游览整个村庄,翠竹青青,古树参天,整个村庄不管是民房的方位还是历史遗迹的摆放处处都有着风水的影子。中广网陈江南说到,“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风水文化,三僚风水文化非常浓厚,不愧为中国风水文化第一村。但是我想风水文化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暗示,在全国各地越来越重视风水文化的今天,还要警惕不能太过了。”

  据介绍,三僚风水文化历经千年依然焕发出勃勃生机,现在全村九百多户村民,常年出门行地理的先生,多达三百多人。村里每天都有班车直达兴国、于都、宁都等三个县城,风水先生从八十年代初开始,便通过这三个县城,走向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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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1-12-01
不知不觉失了其本身的意义:“迷信”的另一种解读

人有时不免会觉出一种口号,一种所谓的“某某主义”之可怕,其可怕之处在于将一切纷繁复杂之事一律予以简化,仅剩得一两个语汇,似更容易为人所记,为人所讲;只是到最后这个词汇或用语往往不知不觉失却了其本身的意义,使得普通百姓对该词的理解仅限于宣传的一义,而若该种宣传偏又是带有浓厚感情色彩,大是大非,冲动甚于理性分析的,那么危险便又增加了几分。于是一词的原本涵义常无得以彰显,其多意性被忽略不计,而仅突出其一端,不是以大红大紫的面目出现,便是成为被彻底扭曲了的“毒草”。

  前者诸如“革命”一词,古代革、命实乃两词:“实施变革以应天命”之义,如《晋书·王敦传》疏:“昔汉祖以神武革命,开建帝业,继以文帝之贤,篡承供诸。”本来并没有褒贬之分,只是其与“无产阶级革命”所需的(解说革命一词也不得离开该词形成的语汇,及其扭曲后的含义,不可谓不是一种悲哀)对旧制度的推翻等义不谋而合,才得以进入主流语汇并被“黄袍加身”,成为中国几十年的流行语汇:革命烈士、革命同志、革命夫妻、革命家庭等等不一而足。

  与此类似的词汇诸如“干部”、“先锋”、“旗帜”等。

  另一方面,一些中性词汇背上了黑锅,诸如特务、封建等等。前者无非是特殊任务的简称,但在现代汉语中已带有明显的贬义:参加特务组织或者接受特务机关的任务,进行刺探情报、暗害、破坏、造谣煽惑等反革命活动的分子。特别是那个红色的岁月,特务是第一个批判的对象。在平头百姓中也已经成为十恶不赦的坏分子的代名词。而“封建”一词古义不过是封邦建国,古代帝王把爵位、土地分赐亲戚或功臣,使之在该区域内建立邦国。五四后“封建”逐渐被赋予落后、反科学之名,成为被打倒的对象。把传统中一切糟粕均归于封建,八股文是封建,三寸金莲是封建,男人的辫子是封建,连敬奉父母师长,敬拜祖宗都成了封建。也不管它们是唐宋元明还是先秦——按照经典的划分本是奴隶社会中所留下来的传统,统统归之于“封建”。似乎一夜间传统都变成了封建而抬不起头,封建则成了糟粕的代名词变得臭名昭著。

  西方的德先生和赛先生被请入了孔庙,换了一个供奉的菩萨似乎便成了革命,成了先进;而与此同时,封建被砸烂了抛尸荒野。与它陪葬的还有“迷信”。

  与前者不同的是,迷信的出身本来就不好,迷信顾名思义便是“盲目地相信”,然而迷信的外延被任意地无限地加以扩展,直到把一切非主流意识形态所提倡的,一切属于小传统的文化、宗教信仰和崇拜仪式等等都归之于“迷信”。这种观念并非局限于经历过文革的红卫兵们,至今大部分知识分子还把它们视为思想的枷锁,认为一切迷信都是愚昧荒唐,没有必要的,更是应当毫无保留的加以抛弃。

  然而正如当代人类学家李亦园先生所说的,“从现代文化人类学的眼光看,民间信仰及其仪式并不能那么简单地用‘迷信’一词而概括之”,人们往往指摘近年来迷信活动的死灰复燃,比如又有人重新编修族谱,兴建祠堂,或者订立家法族规等等。特别是不时举行祭祖、修庙等仪式。然而人类学的考察告诉我们,仪式本身没有迷信不迷信的问题。若有迷信,则并不在仪式本身,而在做仪式的人心中的意念。假如一个人举行仪式只是表达其意愿,或只是入境随俗地表达意愿而已,其行为与一般人际关系的沟通等同,应该不涉及迷信与否的评价。但是,假如一个人举行仪式,除表达意愿之外,却祈祷得到一些真正的实用意义,那应该就是近乎迷信了,迷于仪式的能力而信之了。

  然而,我觉得李教授还没有揭示这些迷信仪式的另一个侧面:仪式的功能。从功能主义的观点看就是,这些被斥为封建迷信的仪式往往能起到实际的和真正的作用:不管其仅仅是给人以一种心理暗示也好,带来一种和谐的气氛也好。功能主义者相信,至少在源起之时,若一种仪式、制度只是一味带来不幸和灾难,而没有任何便利或者福祉,它肯定是没有生命力的;所以仪式也好,制度也罢,甚至是被人唾为迷信的东西,在最初使人们相信崇拜它,必定是有其功能和作用的。而这种实际的便利与李教授上文所说的“祈祷得到一些真正的实用意义”是大异其趣的,遵守并深信这些仪式的往往根本不知道,也并不在乎这些功能、作用,然而便利却不知不觉降临于其身,所以功能主义在此所说的是一种“客观”的功能。是实际而非意欲产生的作用。

  举个婚俗的例子,因为婚姻可谓是人生除生、死之外最大的转折,而关于婚姻的习俗,仪式也最为丰富。至少在西周时,国人已经要履行聘娶的“六礼”程序,包括“纳采”,即男家求婚,以雁为采礼;“问名”,即男家请问女家的生年日月时辰,然后卜问祖庙,以占相合的吉凶;“纳吉”,即卜得吉兆之后,正式定婚。“纳征”,即男家送定婚礼物,并准备结婚事宜;“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与嫁商定;“亲迎”,即男子奉父母之命赴女家迎女,举行结婚仪式。“六礼”告成,婚姻才算成立。而现代婚姻习俗也丝毫没有逊色,林耀华先生在他的《义序的宗族研究》中给我们展示的,福建地区的婚嫁仪式真正称得上是“繁文缛节”(它的婚嫁分为三期:婚嫁前期包括请媒、合婚、“汤桶”、定聘、“送礼”五步,而成婚时期更是包括了“送日常”、“搬次”、“安床”、“谢天地”等十二道步骤,而婚嫁后期又有“请回门”、“出厅”、“撮食”、“二足行”四步),单单叙名便繁复至此,可以想见真到实行会多少麻烦!人们或许会问功能主义,它所强调的凡制度、仪式有其便利和作用,如此繁杂难道有何便利不成。其实不然,婚姻制度较之于两性杂交,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婚姻制度对下一代繁衍和抚育成长的保证,使得亲子能茁壮成长,血脉得以延续而文化也得以继承;而特别是后者,没有稳定的婚姻家庭结构是殊难保证的。因为文化与其他一切技能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不能得之于本能的,它需要靠一代代人的积累与传递,每一代人要获得这些文化的要素只有经过长期的训练,而这只有在家庭中能够得以实现。由此可见文化对于子孙繁衍和文化复制传递的作用,无此人类可能至今仍在茹毛饮血,仍与豺狼虎豹为伍。婚姻制度由是成为必须,那么婚姻仪式如此繁复隆重却有其必要性吗?功能主义者认为,这种隆重的仪式之所以成为必要,首先在于提高人们对婚姻的重视程度,耗费如此大的人力物力,经过如此复杂的程序,谁都不会将其视为儿戏,不仅是“贫下中农”,就是有几根花花肠子的纨绔子弟也经不起这般程序的折腾。因此,阻止了人们仅凭一时冲动而轻妄结婚的可能;与此同时,如果,结婚并非易事那么也就能最大限度的阻碍离婚从而保障婚姻的稳定。其次,盛大的仪式往往不仅全家全族参与,一村一寨的男女老少都奔走相告,这也从客观上防止已婚男女再与其他村寨中的异性发生关系的可能,尤其考虑到传统社会中人们活动的范围优先这样的约束就显得相当有效;再次,从请人做媒到最后的成亲,经历诸多仪式,每个仪式都有固定的时间间隔,有利于男女双方相互打听各自家境,有些少数民族在正是成婚前,男方又在女方服务数年的习俗,这也有助于女家对男子品德操行、身体和劳动技能等全方位的考察,经过几年的实习,男方不可能有不为女家所知的恶习,男子对女家的品行家境亦了然于心,婚姻的成功便顺理成章了!(所以,不少民族有试婚的习俗,为不少现代人所诟病,其实却不失为婚姻成功的一种保障)最后,婚前几年的相互馈赠及彩礼,嫁奁等往往为小家庭积累了最早的财产,而这笔财产对小家庭的稳定也是大有裨益的。如果仅仅从铺张浪费,或者仅仅看到些表面上没有必要的仪式就斥之为“迷信”,那才是对自己判断力的极大迷信了呢!

  有人或许会反驳说婚嫁仪式本非“迷信”之列,那么求雨可算是最典型最正宗的一种封建迷信活动了吧?如罗红光先生在《权力与权威》一文中描述的1992年陕西黑龙潭人乞雨的过程:他们通过问卦从黑龙潭庙中“请”出黑龙王的小神像,并将它安放在龙驾里。在“雨师”的率领下,4个壮汉抬着龙驾伴随着鼓声和唢呐声进行“圈雨”……“外人可能会问这样的一是有用吗?能真正求下雨来吗?还不如努力灌溉,专心工作有用。而功能主义者认为恰恰不能如此提问,因为正是在人力的灌溉,努力以无能为力时,人们才惶惶不安,才最后不得不求助于黑龙王,通过求雨的仪式寻求天公的帮助,获得内心的安宁。他们关注和想的根本不是气象学上的降雨,因为如果人们那时能够人工降雨,就根本不会去祈求龙王。而求于这种形式至少在他们走投无路时,给自己一点信念,给自己的内心降下一场甘霖。人们可能因此重又升起了希望,克服了内心的恐惧不安,在千钧一发的危难时期这并非不重要,而且因为这些希望,带给人们自救的动力,使庄稼、人畜的生命得以保存到真正下雨的那一天也是很可能的。如果是这样,这求雨仪式难道没有功能没有作用吗?还仅仅是一些可笑的迷信仪式而已吗?如果这样的仪式都算作迷信,那么迷信真的那么可怕,迷信真的该统统被视为糟粕而打倒吗?

  李教授再次归纳出人类行为从结构层次的立场出发,大致可以分为三个范畴。其一是实用行为(Practice behavior),其二是沟通行为(Communication behavior),最后是巫术行为(magic behavior)或崇拜行为(worship behavior)。

  除了实用行为,后两者均无实际意义,这种没有使用意义而只是籍以表达的行为,一般均成为仪式(ritual),也即仪式行为(ritual behavior),例如李教授举的“端茶”示意送客或一人双手端酒向神像或天敬拜,前者表达的是一种双方能够理解的符号,而后者只是内心情感的表露,两者均是文化意义的“reveal”(宣示)。一定要指称前者非迷信而后者为迷信时没有根据的。沟通行为与崇拜行为都只是指某一种行为以表达沟通者内心中的一些意愿,其所不同的在于沟通行为表达的对象是“他人”,而崇拜行为表达的对象是“非人”的“超自然”而已。若将一些“非人”的“超自然”对象的表达皆视为迷信,我们生命中的迷信可谓比比皆是。比如,人在紧急时刻或者脱险后总会不由自主的喊道“天那!”或在胸前划个十字,这些并无任何实际意义;以至于许多国家法院开庭时,法官要着法袍,律师也有统一的律师服,这类毫无实际意义的事情,在那些处处是迷信的人眼里,岂不统统成了迷信?!

  其实,就像前文分析的,这些仪式、装饰物往往都具有象征意义,带来一些心理暗示,比如渲染法庭中庄严肃穆的氛围,设想法官和律师如果都是赤膊背心拖鞋的走进法庭,法律的威严将不复存在,而法律的实施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而买包“鸿云烟”走进考场或赛场,也只是想暗示自己会有鸿运,在自己不能左右的情况下,这种心理暗示不失唯一种好方法,是无可厚非的,也绝没有套上迷信这顶大帽子的必要。

  而我们所谓的“迷信活动”,大都是一些民间仪式,这些仪式的含义和文化内容十分复杂,并不是那么容易分辨出哪一些是仪式本身,哪些是超乎意愿表达的范畴了。对此我们不可简单得扣上“封建迷信”的帽子,一棍子打死,正如前文所述有些仪式并非徒劳无益的浪费金钱和精力,对团结社区、家族、澄清民风颇有裨益,甚至其本身的功能是不可代替或者尚未有新的,更好的制度来加以代替的。

  当然,人类学家并不否认在科学技术日益进步的今天,仪式巫术的作用和适用范围已经大大受限制了,而且他们也承认这是一种进步而非倒退,乐意看到科技的昌明。但是,他们仍然为传统的习俗和还在使用这些习俗的人们与民族辩护:他们不是愚昧不是落后,他们是聪明的选择了这样的习俗和制度的。并不身处于其中的“聪明人”没有理由和权利去指责他们,因为如果两者的位置对调,如果他还是聪明人,那么它最好的选择很可能就是现在他所指摘的习俗!

  所以正如李亦园教授得出的结论,传统中国的民间仪式其表达意愿所蕴藏的文化传统内含非常复杂。站在时间和空间的纬度之外对它们指指点点是毫无必要的,而动辙斥责这些为迷信的人更是那些自己深深迷信于话语正确的人!

胡昌明,江苏昆山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02级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主要从事法人类学、法社会学方向的研究。这两年发表论文、译文、学术随笔等十余篇。

(本站声明:以上文章和观点仅供学术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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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1-12-01
   信仰与心理暗示



          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拥有宗教信仰,然而,科学证明宗教中所谓的神明和佛祖其实是人们想象出来的。但是,在科技这样发达的今天,为什么宗教还是这样受欢迎呢?为什么各国家还是不反对甚至提倡信仰宗教呢?我认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宗教可以给人们带来好处,大到社会的安定,小到信仰者的身心健康,宗教的作用是很大的。这里,我们不做过于宽泛的分析宗教的作用,只对信仰与心理暗示间的关系做简要分析。
    接触过信仰宗教的人,相信你就会知道,他们会讲述很多案例或是故事,会有一些由于信仰宗教而产生的奇迹,从科学的角度仔细分析,我们会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但是,事实上那些类似奇迹的事的却发生了。在我看来,原因在于信仰实质上一种心理暗示,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信仰者虔诚的、全心全意的相信他所信仰的神明会帮助他,救他于水火之,并且不失对生活的意念,时刻告诉自己会好的,信仰者这种积极的心理暗示长期作用于人体,导致身体上或器质上的变化,奇迹往往就这样产生了。
    好的心态是成功的基础,积极地心态是我们前进和成功的不竭动力。而积极的心态就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心理暗示的作用是无限的,为什么医生总是建议得了重病,特别是癌症的患者家属对患者本人隐瞒病情呢?为什么大多数人得知自己得了绝症后病情就恶化的非常迅速呢?我认为是因为患者得知病情后大多数的反应是产生悲观失望甚至绝望的消极情绪,即消极的心理暗示会起作用,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有一个病例可以称为奇迹,就是一个很典型的积极的心理暗示起积极作用的例子。一个六岁的小男孩得了癌症,就当家人都陷在悲伤和绝望中时,也许是由于小男孩年幼无知,并不恐惧死亡,而且仍然乐观向上,几个月后,医生发现小男孩体内的癌细胞竟然奇迹般的减少了,病情明显缓解,又过了几个月,小男孩体内的癌细胞全部死亡了。经盘问,小男孩叙述自己在得病期间经常玩一个游戏,就是想象自己拿着枪不停的瞄准自己的癌细胞,就像是玩一种枪击游戏一样,啪啪,啪啪,癌细胞一个一个被击毙。时间长了,没想到这癌细胞还真就都死亡了。经心理学专家分析,小男孩的游戏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通过长期的积极心理暗示,加之小男孩乐观向上的心态,小男孩最终战胜了病魔。
    宗教有一点是很好的,就是不论是哪种宗教,都是提倡心向善的,善良的待人待己,不仅有利于自身的修身养性,更有利于社会安定。说到这,不禁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邪教组织利用人的心理暗示性组织和策划各类非法活动,极大地伤害了信仰者和社会人民,例如,我们所熟知的flgo和藏独分子,其教训是惨痛的。所以,我们坚决反对和打击邪教,维护正常宗教信仰者的合法权益。不管存在与否,不管是不是事实,只要在法律范围内,做正常的祈祷和自我暗示能够使自己幸福快乐,就足够了。
    说到心理暗示,不得不说一下大家所感兴趣的,听起来非常神秘的催眠。催眠,也是一种心理暗示,心理学上所用的放松技术其实也是以心理暗示为基础的。要告诉读者的是当我们很紧张为自己作自我放松缓解紧张情绪时,应该用肯定句式,深呼吸,对自己说“我能行!放松!”而不是“不要紧张”,因为,我们的潜意识是听不懂“不”的。而信徒们那么相信自己的信仰,没有半丝怀疑,从某种角度上也可以说他们被催眠了,甚至是自我催眠了。生活中,处处是催眠,处处有暗示,我们要善于分辨积极的和消极的心理暗示,才能让心理暗示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身体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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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1-12-01
本命年穿红是一种心理暗示
 “所谓的本命年,就是十二年一遇的农历属相所在的年份,老百姓又叫它为属相年。像今年是兔年,属相是兔的人今年就是他的本命年。”很多年以来,人们都有这样一个世俗心理观念,就是12年一个轮回,好像蛇蜕变一样,本命年是人命运的一个“坎儿”,这一年命犯太岁,多小人作祟,人的运气会很不好。

  鉴于这样的说法,本命年时人们都喜欢穿红:红袜子、红内裤……最好是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红人”,老人们说,这样能挡住坏运气,起到辟邪转运的目的。尽管现代的科技已经非常发达,但大多数人还是抱着一种随众的态度穿起红袜子,扎上了红腰带,“我也知道穿红并不能真的扭转什么,可老人们都说本命年运气不好,琐碎事儿多,心里多少有点忌讳,就想着穿红也没什么不好!”一位市民如是说道。

  本命年穿红体现“崇红”心理

  本命年人们穿红是自古以来中国人“崇红”的心理体现。很久以前,红色便被广泛的应用在娶亲、过节、服装上,红色象征着喜庆、正义,人们认为红色能够驱邪避灾,抵抗不利因素对人的冲击,故此就有了本命年穿红的习俗。

  尽管现在科技发达,但对于本命年可能要发生的“波折”,人们在内心深处会有所忌讳和抵抗。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人自然而然会想求助于某些东西来改变这种“霉运”。尽管很多人都知道,本命年穿红并不能改变什么,但趋利避害的心理还是让他们选择在这一年穿红,这种心理暗示会让他们有安全感,会让他们觉得穿红后也许运气会好转,事情办起来会更顺畅。

  本命年心态决定一切

  关于本命年的说法会给一些心理脆弱的人、不自信的人以错误的暗示,这些人在本命年会更加消沉、悲观,遇到不利的事情只会归咎到本命年身上,从而消极对待不求改变。

  “本命年穿红也不全是迷信,红色代表着喜庆、吉利,在视觉上会给人以精神一振的感觉。你可以将其当做积极的心理寄托,理性的对待本命年,别让自己过于焦虑,要知道命运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想要的成功需要自己去努力去争取,这不是本命年所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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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12-01
信仰是一种心理暗示么?
  ——也谈奥卡姆剃刀所剃掉的关键问题
  
  
  
  
  在开始我的主题之前,先跟诸位讨论一个假设的案子。设想我们前往中国一所著名大学的女生楼,我们看到宿舍楼前的水泥地上,一个女大学生七窍流血,头骨开裂,一动不动的倒在凝固的血泊中——我想大家猜出来了,这里出了一桩人命案。
  
  不过这是一个假设的案子,而假设的意思就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所以不要问是哪里的案子,这个女生是谁,我不会告诉你的。我能说的,就是我们需要赶紧给警察哥哥打电话。
  
  警察来了,先是法医鉴定,除了照相机之外,我猜他还应该带了一些很“科学”的仪器。法医询问了这个女学生住在几楼几号,查看了窗口的痕迹,测量了楼的高度,女学生的体重,检查了她身上和体内的伤势和各种擦痕,还有她倒地的姿势,地上血迹飞溅的形状,血迹凝固的状况等等。然后我们的法医拿出计算器,什么重力加速度,人体骨头的抗冲击能力之类的一顿狂按。最后得出结论:这个女学生不是死于其他外力打击,而是高空坠楼导致头骨破裂,失血过多休克身亡。而且,法医还可以确定她是自己跳楼身亡,而不是被他人推下楼而死。
  
  然后法医退下,刑警上前,开始了一通刑讯逼供——啊对不起说错了,是问讯调查——经过一通问讯调查,事情真相大白,这个女学生是因为同校的著名帅锅始乱终弃,移情别恋,自己不能承受失恋和思念之苦,更不能接受她心爱的男人和别人唧唧我我,所以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纵身跳下,生命终止在十九岁的大好年华。
  
  案子查清,警察退下,该说说假设这个案子的目的了:我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讨论“信仰的心理基础“问题。对于基督教的信仰,批评的声音很多,除了情感上的不接受,生活经验上的不相容之外,科学理论上的否定意见也都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观点就是“人造上帝说”,认为“不是上帝造人,而是人造上帝”。信仰之所以可能,其实不过是人的一种自我“心理暗示”,是一种“精神慰藉”。人们制造一个全能慈爱的上帝,并把自己的情感需要“投射”到这个上帝身上,以此缓解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恐惧感,并满足对被保护状态需求。弗洛伊德很老但是很经典的一段话就表达了这样的意思:
  
  “我认为宗教的需要无疑是从婴儿的无能为力和由此引起的对父亲的渴望中衍生出来的,尤其因为这种感觉不仅仅是超出了童年时代,而且由于恐惧命运的至上权力,它被永久地保存了下来,我认为童年时代没有任何需要能超过要求父亲保护的需要,因此力图恢复无限自恋的海洋般的浩渺感觉所引起的作用,被从显要的位置上驱逐了。”
  
  “宗教态度的根源,可以很清楚的追溯到婴儿无能为力的感觉,也许在他背后还隐藏着什么,但是目前还没有研究清楚——可以想象,海洋般的浩渺感觉后来与宗教发生了联系。“与宇宙同一”构成了宗教的观念内容,把宗教当成慰藉的第一个尝试,就像它是消除自我感到的来自外界的对他构成威胁的危险的另一种方法。我再一次承认我很难研究这些感知的因素。”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在心理学领域并非没有诟病,但是我在这里不讨论心理学对弗洛伊德的评价本身。我只是提醒大家注意,弗洛伊德在”婴儿的无能为力和由此引起的对父亲的渴望“这句话中使用了“父亲”而不是通常认为的对于婴儿的安全感而言更重要的“母亲”的形象,考虑到包括弗洛伊德,韦伯在内很多德国思想家所处的时代中,德国家庭和社会充斥父权家长制的特色,如果使用弗洛伊德自己的精神分析学理论,我们也许可以从这些思想家对于社会和人类的一般化认识中找出一些颇具个人生活经历特色的痕迹。事实上,这不是弗洛伊德一个人的问题,也不是某一类科学家特有的问题,而是每一人的问题。
  
  一个基本事实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包括科学家思想家哲学家们,都是一个个体人,都有一个“视界“限制,我们不能超越我们人时间空间限制去观察了解我们所处的这个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无比浩大的世界。每一位试图解释各种现象的理论家,他们都是从最个人化,最具体的人生经历出发,并选择性的接受并发展了前人的研究成果,由此得出了超出个人视界的一般性概念以及理论。在这个过程中,按照很多著名科学家的看法,”想象力“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而所谓”想象力“,其实就是从自身实际生活经验而来的”联想能力“。所以,我不会奇怪,面对人的问题,为什么会有很多解释,而且每一个解释都可能“有效”(也既逻辑上自恰)。解释的有效不是解释为真的凭证,只是托住解释暂时不掉到地上摔个粉碎的原因,对于现象的理论解释永远面临着证伪的问题。而科学,不管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只是关心各自对社会或者自然现象的解释,只关心“解释的有效性”问题而不讨论“为什么需要解释“以及“解释的或然性与必然性之差别”这类问题。
  
  包括弗洛伊德,当他在解释人类宗教情怀的缘起的时候也是如此,作为一个心理学家,他满足于给出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而不关心事情本身是否正如这个解释所表达的那样,也就是说,作为科学家,他满足于追寻“检验意义上的真”而不是“先验意义上的真”。追问“或然性与必然性的差别”或者“先验意义上什么是真”,这是一个无限后退的问题,注定要退到哲学,最终退到宗教上去。既然对于宗教问题的科学解释不能建立在宗教本身之上。所以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回避”为什么要有解释“以及“先验意义上何者为真”这类形而上的问题,而这种回避的体现之一,就是科学研究中的”奥卡姆剃刀“原则。
  
  这个“奥卡姆剃刀”原则,据说权威的表达应该是这样的:
  
  Pluralitas non est ponenda sine necessitate.
  Frustra fit per plura quod potest fieri per pauciora.
  Entia non sunt multiplicanda praeter necessitatem.
  
  听说前不久出了一个“丁大学者犯错误”事件,虽然丁林会犯错误我早就猜到了,但是他是大学者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看来这个世道“大学者”的高帽子很危险,搞不好就会被送帽子的人逼的背井离乡,不但帽子送还,连身上衣服也要被抢走。我虽然不想做什么“大学者”,更不认为我会是一个“大学者”,但是为了防止有人过于热情,帽子太多,我想我需要在这里做一个事先声明:“我承认,虽然我弟弟学过拉丁文,但是我本人没学过,所以我不知道这段文字在说什么。我之所以不对这段话的准确性做任何考据订正,不是因为什么权利或者义务问题,而时因为我根本没这个本事。”
  
  那么,为什么我依然可以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呢?因为我们很幸运的有更简洁明了的表达,而且还是中文的,既:“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也就是说:“当你对同一现象有两个处于竞争地位的理论进行解释时,如果他们能得出同样的结论,那么简单的那个更好”。
  
  一些高深问题的科普表达虽然可能会简单一些,但是我想还不至于简单到错,以至于我们这些没有生物学博士帽子的人就无法理解,何况“奥卡姆剃刀”本身就是鼓吹“简洁”的。
  
  回到对于基督教的批判上面来,方舟子在 《“神秘现象”并不神秘》一文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例如有以下两种结论:一、生物经过进化而来。二、上帝创造了进化的准则,生物经过进化而来。这两种结论说明的是同一个事实,即“生物经过进化而来”,但是后者的假设“上帝创造了进化的准则”对说明这一事实没有任何必要,因此是个多余的假设,在科学上应用奥卡姆剃刀将它剔除。”
  
  必须指出,我不想说,方舟子在这里说应该“应用奥卡姆剃刀”剔除第二个结论中的“多余假设”是不正确的。我前面已经说过,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追问的是“有效的解释”,是“检验意义上的真”,所以对于自然科学而言,“奥卡姆剃刀”原则是有意义的,它保证了现代科学可以是科学自己而不是别的什么,既不与其他思想领域混淆,也非其他思想领域的从属。可以说,现代科学之所以是科学,正因为它明确自己的疆界,在于它只追求“检验意义上的真”,而拒绝考虑任何形而上的问题,而它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关键之一就是“奥卡姆剃刀”原则。
  
  事情的症结就在这里了!——在科学研究领域运用“奥卡姆剃刀”原则不但合理,而且必要,这样的立场并不必然导致如下结论,那就是:不符合“奥卡姆剃刀”原则的问题是伪问题。
  
  我们的生活世界,有很大一部分是科学可以解释的,同时也是科学加以解释就足够了的。但是人所身处的生活世界并非只是一个科学课检验范围之内的世界。很多领域是科学能力之外或者说科学职责之外的。在科学研究领域看来是“多余”的东西,并不必然对人毫无意义。科学拒绝形而上,但是生活世界却不能没有形而上。运用科学手段,科学知识,我们可以对生活世界中一个现象进行解释,但是,由于这个解释只是一个“检验意义上真”的解释而不是“先验意义上的真”,它往往不能满足人的真正需要。在这样的问题上运用“奥卡姆剃刀”原则,就是把生活世界当成了实验室,把有情感,灵魂,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人当作了白老鼠,就会把人存在的本质从“人”的概念中剃掉。
  
  在我们已经讨论的那个女学生跳楼案里面,法医对“地上有一个死尸”这个现象的解释就是“该人系跳楼自杀身亡”。从科学的角度讲,这个现象已经得到了解释,而且这个解释是一个完全并站得住的解释,是一个有科学依据的,可以检验的解释。
  
  但是这只是从科学的角度讲而已,而这个现象本身却不仅仅是一个科学研究的对象,它有自己存在的意义,法医对该现象的科学解释只是一个关于“次因”的解释而不是“主因“的解释,所以某种程度而言等于没有解释,因为死者家属需要的不是这个。在法医之后,一个刑警的社会性义务或者她家人的社会性需求是追寻主因解释,也就是根据“该人系跳楼自杀身亡”这个科学的次因解释继续向前,追问“该人为什么要跳楼自杀”。而这个问题就已经脱离了科学的范畴甚至理性的范畴,进入非理性范畴了。
  
  基督教信仰所讨论的问题,或者说,基督教信仰所反映的问题,也许可以从科学的角度——心理学或者生理学甚至生物学的——进行一定的解释,事实上,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有它的物质基础,正如这个想自杀的女生之所以能够成功自杀的原因之一是地球有引力一样。所以如果宗教情怀有什么心理学的原因的话,我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但是那只是一个“次因”解释,而我这里要追问的却是一个“主因”解释。我问“为什么她死了”,你回答“因为她失去了支撑物,所以从二十米高的地方坠落下来,由于她的质量和重力加速度……”云云,按道理说是对的,但是很明显这不是我要的解释,说“她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和勇气,选择自杀”才是我所要的正确解释。后一个刑警的解释是和前一个法医解释一起作为一个完整的解释和出现的。虽然前一个法医的解释也可以单独解释“女生死亡案”这个现象,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根据“奥卡姆剃刀”原则声称刑警的解释是多余的。
  
  对于“宗教情怀的缘起”这个问题,回答说“自我心理暗示”或者“心理慰藉”,如果可以通过检验证实为真,那么它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有效的解释。但是它还只是一个科学理论层面的解释。其实说“宗教情怀”是一种“心理慰藉”,等于是说“得了艾滋病”是因为“感染了艾滋病毒”,是用现象解释现象,从某种意义而言,等于没有解释。因为人们可以继续追问“为什么我们需要心理慰藉”,这个问题其实等同于“宗教情怀的缘起是什么”,正如我们可以继续追问“为什么感染了艾滋病毒”,而这个问题等同于“为什么得了艾滋病”一样。如果只用现象解释现象,我们的问题可以无穷尽的问下去。
  
  现象解释现象只能是“检验意义上的真”,所以只是一个次因,而我需要的是对现象的本质解释,是“先验意义上的真”,是主因。不管生物是如何发展演化,不管我们这个宇宙是如何形成的,不管人的心灵是如何从无到有的,不管我们对于上帝的需求是出于我们自己还是出于我们和世界之间的张力,想要问的是,这一切是否有一个智慧的设计者在掌管和制定规则。这个问题用“奥卡姆剃刀”原则来看是一个“多余的问题”,但是却不是一个无意义的伪问题,它虽然对于科学而言没有意义,但是对于生活世界以及其中的人而言却意义非凡。人类要回答“我是谁”这个从古至今人类最重要的问题,就不能不考虑它。不管信仰是不是一种心理暗示,这都不该是我们追问信仰问题的终点。
  
  当然,既然这不是一个科学的问题甚至不是一个理性的问题,科学或者理性也确实不能给出先验意义上为真的答案,我们也不该想单单从科学和理性中就找到答案,或者说,找到这位上帝——如果他存在的话。很巧,这一点正是“奥卡姆剃刀”原则最初的意义。
  
  
  
  羽毛乱飞
  
  2004年9月16日星期四
有什么育儿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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