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职工全享生育保险 将由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 #bmb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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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9日,山东省公布了山东第一部规范生育保险制度的政府规章《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全省区域内的企业必须参保,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女职工可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规定》将于5月10日起正式施行。 hd~0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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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由谁来缴? @nxpcHj
《规定》将参保范围确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而且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参照本规定执行。 &"mWi-Mpl
同时,《规定》规定了缴费上限,各市最高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规定》明确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单位破产、解散等原因的,其欠缴的生育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清偿。 R-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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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Gc2:^FVlh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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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P0&!yN
二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保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J{e`P;ND
《规定》对生育保险待遇作了明确规定,即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H/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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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即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规定》界定了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范围。 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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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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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D
同时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补助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O[15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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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多长? k@^T<Ci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 5;X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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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的增加60天; Op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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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pC5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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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待遇怎样申领?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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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领待遇条件的职工,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规定第十九条同时明确:“除急诊、急救外,用人单位职工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到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以及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